恒丰纸业: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7-02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
会议。
(四)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3 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