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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丰纸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17-12-21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7-02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09.71 万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99.1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37%。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 109.71 万股,
不高于 300 万股(包含本次已增持的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
的价格区间或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
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 本次增持情况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恒丰集团”)通知,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
公司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主体: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恒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94,412,69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60%。
    3、本次增持情况:2017 年 12 月 20 日,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09.71 万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99.10 万元,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约为 0.37%。本次增持后,恒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5,509,796 股,占公
司总股本 31.97% 。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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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目的:恒丰集团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4、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5、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 109.71 万股,不高于 300 万股
(包含本次已增持的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10 元/股。
    7、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即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
    增持期间,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8、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的风险;
    2、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恒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恒丰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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