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丰纸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2018-01-31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8-00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09.71 万股,增持
金额为人民币 899.1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37%。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
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
170 万股,不高于 300 万股(包含首次已增持的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收盘,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32,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2%,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的下限,恒丰集团将按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截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恒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6,245,21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2.2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恒丰集团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
合理判断,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3、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4、增持股份的数量:拟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 170 万股,不高于 300 万股(包
含首次已增持的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10 元/股。

                                      1
    6、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即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
    增持期间,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恒丰集团通知,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 20 日,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 109.71 万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99.1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37%。
    2018 年 1 月 22 日,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 5.50 万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45.82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2%。
    2018 年 1 月 29 日,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 23.50 万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96.29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08%。
    2018 年 1 月 30 日,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 44.54 万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372.84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0.15%。
    截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收盘,恒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1,832,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2%,本次增持后,恒丰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 96,245,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2.22%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恒丰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恒丰集团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