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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旅联合:关于收到利润补偿款暨新线中视利润承诺人完成2018年利润承诺补偿义务的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0-临 002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利润补偿款暨新线中视利润承诺人完成
               2018 年利润承诺补偿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7日,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旅联合”)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获得新线中视
51%的股权。新线中视于2017年5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作为上述重大资产收购的组成部分,2017年3月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毅炜投资”)、卢郁炜(两者合称“利润承诺人”)与上
市公司签署《利润补偿协议》,承诺新线中视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90万元、4,150万元、5,400万元。
   2019年4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审核报告》(中天运[2019]审字第90746号附4号),新线中视2018年度净利润
为2,131.20万元,较利润承诺人所承诺的净利润4,150.00万元的差额为2,018.80
万元。根据《利润补偿协议》,就新线中视2018年度未完成利润承诺事项,利润
承诺人应向国旅联合支付利润补偿款人民币1939.36万元。此外,利润承诺人还
应向公司支付按照未支付利润补偿款金额0.05%/日(自2019年6月11日起算)计
算的违约金。
   2019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利润承诺人毅炜投资、卢郁炜因新线中视2018年
度未完成利润承诺事项支付的利润补偿款1296.93万元及其自2019年6月11日至
12月12日的违约金119.31万元,合计1416.24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3
日披露的《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利润补偿款的公告》)
   2020年1月16日,公司收到利润承诺人毅炜投资、卢郁炜因新线中视2018年
度未完成利润承诺事项支付的剩余利润补偿款642.43万元元及剩余违约金70.35
万元,合计712.78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共收到利润承诺人毅炜投资、卢郁炜因新线中视2018年度未
完成利润承诺事项支付的利润补偿款1939.36万元及违约金189.66万元,合计
2129.02万元。至此,利润承诺人毅炜投资、卢郁炜因新线中视2018年未完成利
润承诺事项的利润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