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8-02-07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14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
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委托理财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
作能力强的银行或证券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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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
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期限
三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投资、
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
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
得超过三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
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
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
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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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证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
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
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
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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