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73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次监
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以通
讯方式发出。公司 4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
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对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9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反
担保合同”)。根据《银行贷款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
和反担保合同约定,统众公司为公司 2.3 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连带信用担
保,公司应向统众公司提供 2.3 亿元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反担保额度范
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反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此次反担保事项自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统众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
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统众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
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萍萍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