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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微电子:配股发行结果公告2019-04-15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2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1 号文批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微电子”)以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股本总数 751,324,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 225,397,200 股。本
次配股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T+5 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
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3 日(T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
股本 751,324,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售,
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225,397,200 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
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
         项目          有效认购股数(股)
                                                 (元)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186,404       819,726,975.60        93.25
股东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60,900        10,767,510.00         1.22
股东
      合计            212,947,304       830,494,485.60        94.48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华微电子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 3.90 元的价格,以
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本次华微电子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225,397,2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 742,121,000 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
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可配售 222,636,3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
数为 9,203,000 股,采用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组织实施,可配售 2,760,900 股。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3 日,T 日)收市,华微电子股东持股总量为
751,324,000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9 年 4 月 11 日,T+5 日)华微电子配股
有效认购数量为 212,947,304 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830,494,485.60 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9 年 4 月 11 日,T+5 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
技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获配的股份,合计全额认购其可配
股数 52,050,740 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 225,397,200 股的 23.09%。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9 年 4 月 11 日,T+5 日)华微电子配股有效认购数量
为 212,947,304 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 225,397,200 股的 94.48%,超过了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
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见报当日(2019 年 4 月 15 日,T+7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
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
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9 年 4 月 1 日(T-2 日)在《上海
证券报》上刊登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吉林华微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股 发 行 公 告 》, 投 资 者 也 可 以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
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15 日起复牌。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增文
住   所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 99 号
电   话               0432-64678411
传   真               0432-64665812
联 系 人              聂嘉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住   所
                      20 层
电   话               020-88836999-19127
传   真               020-88836624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