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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综超: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8-04-1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或“公司”) 第
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情况说明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
报进行了规定,并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
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
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
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① 持续经营净利润     75,271,729.26
〔2017〕13 号),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② 终止经营净利润                --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
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
的列报进行了规定,并要求采用未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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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用法进行处理。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
损益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
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
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① 资产处置损益      704,257.83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
                                       ② 营业外收入       -704,257.83
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
                                       ③ 营业外支出                --
“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
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
相应调整。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
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
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及会计科目列示

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2
特此说明。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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