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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综超: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8-04-17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或“公司”) 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
报进行了规定,并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
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
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
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① 持续经营净利润      75,271,729.26
营》(财会〔2017〕13 号),对于 2017
                                     ② 终止经营净利润                 --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
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定,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在合
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
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对比较
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
间的财务报表。在利润表中新增“资
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 ① 资产处置损益           704,257.83
“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② 营业外收入              -704,257.83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 ③ 营业外支出                       --
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
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
数据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及会计科目列示

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

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




郑晓武:


田向阳:


陈胜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