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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西铜业: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24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

召开了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

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有

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即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届满。授权议案第(七)至(九)项授

权事宜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议案之日起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其他各项授权事宜(以下简称“该等授权事宜”)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批

准授权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届满。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后续

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

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

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全权办理该等授权事宜的有效期,将上述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

    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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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董事小组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

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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