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联创光电: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8-09-10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8-03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
司法划转通知》[(2018 司冻 281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无限售流通股 93,762,092 股(其中 93,400,000 股已质押,
362,092 股未质押)
    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8 年 9 月 6 日
    冻结终止日:2021 年 9 月 5 日
    截止本公告日,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93,762,0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14%;本次司法冻结后,电
子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 93,762,092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00%,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 21.14%。
    二、股份被冻结原因
    电子集团为南昌市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洛瓦”)对南昌市雍
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盛公司”)的欠款 2,927 万元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因齐洛瓦未归还欠款,雍盛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齐洛瓦与电子集团偿还本息 35,882,153.98 元(其中利息暂计算值 2016 年 3
月 15 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6)


                                     1
赣 01 民初 115 号],判决齐洛瓦向雍盛公司归还欠款及相应利息(截止 2016 年
3 月 15 日的利息为 6,612,153.98 元;自 2016 年 3 月 16 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
的利息,以 2927 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利率计算),电子集团
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电子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4 月 8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
赣民终 144 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后,电子集团一直积极与直接
债务方积极沟通,协商解决还款事宜,但直接债务方未能履行还款责任。
    2018 年 9 月 6 日,根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8)赣 01 执 272 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电子集团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93,762,092 股)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
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 2018 年 9 月 6 日至 2021 年 9 月 5
日止。
    三、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涉案金额约为 3,890 余万元,因此预计本次电子集团股份被冻结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目前电子集团正
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债务偿还及股份冻结事宜,将尽快解决上述债务纠纷并
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