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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光电: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9-06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以下简
称“十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 2019 年 9 月 5 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十所在高
能激光器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看好该市场前景,公司与十所将在高能
半导体激光器等光电产品与激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
是公司未来重点布局的领域。根据前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将与十
所联合成立一家研究院。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在光电产业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合作资源,助推公司转型发
展,公司拟与十所在江西南昌共同举办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
院”、以登记为准)。研究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为 2000 万元,
由公司以现金出资。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
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共同举办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十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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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8730H
    法定代表人:赵剑衡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收入
    开办资金:11688 万元
    宗旨:开展激光和微波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
    业务范围:激光和微波技术研究,信息与控制技术研究,特种仪器设备和产
品检测与标定,相关技术开发与产品研制。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 64 号
    举办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该所主要从事国防尖端高技术研究,科技实力雄厚,人才济济,拥有多个国
家级重点实验室,在激光、微波、辐射成像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研究成果,
为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十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研究院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省光电产业研究院(暂定名)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8 号(暂定)。
    3、性质: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科研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法人)。
    4、资金来源:开办资金为 2000 万元,由联创光电现金出资。
    5、业务范围:光电产品及激光系统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以上登记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二)研究院的组织管理制度
    1、研究院设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公司委派 3 人,
十所委派 2 人。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理事长候选人由公司推荐,经全体理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理事长为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会对章程的修改、理事会换届选举、罢免和增补理事、研究院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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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立、合并或终止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理事会作出
其他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2、研究院设监事一名,由十所委派。
    3、研究院设专家委员会,成员 7 人,由双方共同委派,且十所占席位不少
于 4 人。专家委员会设首席专家 1 名,由十所委派。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研
究院制定,报理事会批准实施。
    4、研究院设院长一名,由十所推荐,理事会聘任。
    四、设立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十所共同设立研究院,定位为科研单位,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研究院将成为联创光电进军高端装备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成为十所高技术装备发
展的助推器,成为双方推进科技成果转让的粘合剂和催化剂,将有利于公司借助
十所的技术研发优势,促进公司研发实力的跃升发展,有利于公司提升经营效益。
    五、风险提示
    (1)该研究院的设立登记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能否成功设立登记
存在不确定性。
    (2)在研究院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研发项目不达预期、不能带来经
济效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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