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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韵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08-23  

						公司代码:600366                           公司简称:宁波韵升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宁波韵升            60036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项超麟                           赵佳凯
              电话              0574-87776939                    0574-87776939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1
                                号                               号
             电子信箱           xiangcl@ysweb.com                zhaojk@ysweb.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787,157,378.22      5,526,210,256.11                    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44,594,225.45      4,417,549,135.34                   -1.6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4,833,101.80            -42,093,577.75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810,943,886.06          1,015,155,430.45                    -2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3,071,378.43             54,863,928.68                     -3.2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771,533.03            62,528,482.40                    -44.39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21                    1.17        增加0.0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40                0.0556                     -2.8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40                0.0556                     -2.88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6,94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        32.39   320,406,816               无
                             国有法
                             人
宁波乾浩投资有限公司         未知           4.89    48,346,833               未知
汇源(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法         1.77    17,458,654               无
                             人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境内非         1.74    17,212,181               无
专用证券账户                 国有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59     5,854,178               未知
石庭波                       未知           0.56     5,566,960               未知
竺韵德                       境内自         0.54     5,366,635               无
                             然人
延壮波                       未知           0.45     4,490,000               未知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国有法         0.44     4,351,017               无
                             人
周顺华                       未知           0.27     2,700,00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前 10 名股东中的第 1、3、9 名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 前 10 名股东中的第 7 名股
                                         东竺韵德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3)前
                                     10 名股东中的第 2、5、6、8、10 名为社会公众股股东,
                                     本公司未知其持股数量的增减变化和质押、冻结等情况,
                                     也不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家在稀土行业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和环保核查行动。今年上半年,在缅甸稀
土矿进口受限及中美贸易争端的升级背景下,稀土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向上波动。
钕铁硼永磁材料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面对复杂的环境,公司发挥事业部制贴近市场的优势,紧
抓技术升级和客户服务。
    (一)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1、移动终端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国产手机如华为、OPPO、VIVO、小米的整体市占率继续提升,公司通过竞标获得
了国产手机的声学平台项目,增量明显。通过技术攻关,在无线耳机和新款 iPad 等项目上保持了
持续的竞争优势,市占率超 40%。公司将继续推进与下游重要客户的战略合作,在优势领域中保
持稳定的市场份额。
    2、电机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推动降本计划,增加了伺服电机、曳引机细分市场份额。通过与重点客户形
成战略合作关系,在锁定份额的同时,重点开发磁选机、磁悬浮等高毛利项目。同时,公司积极
关注东南亚市场,力求有新的突破。
    3、机械硬盘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固态硬盘延续 2018 年的趋势,价格继续下行,出货增加,导致机械硬盘出货下降。
面对市场环境的萎缩,公司在确保 VCM 新品开发成功率 100%的基础上,加快新品量产推进。
    4、声学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受中美贸易争端及经济大环境影响,市场整体需求疲软,上半年销售同比下降。
国内狭义乘用车市场销量同比下降 9.3%,带来汽车音响需求减少;智能音箱品牌客户需求相对稳
定,不断增长的智能音箱客户群带来了更多元化的商业机遇。
    5、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在中美贸易争端全面冲击和原材料异动的情况下,公司与主力战略客户及时更新
市场行情、行业政策动向,保证资源向战略客户倾斜,从客户角度出发帮助其降低供应链风险。
大客户战略效果显著,多个新项目成功量产。
    6、欧洲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与重要客户继续长期的信任与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与北欧客户建立了初步合
作意向。通过提供本地化服务和与竞争对手差异化竞争,重点开拓欧洲新能源汽车市场。
    (二)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汽车件和塑磁件占销售比提升明显,新品收
入占比 32%,接单量和销量总体保持平稳。公司持续开展降本工作,在材料回用及自动化水平提
升方面进步明显。公司正积极开拓市场并获取到新兴市场合作机会,如 5G、新能源车水泵、手机
升降摄像头等科技创新领域。
    (三)伺服控制系统集成产品
    报告期内,国内伺服电机呈快速增长趋势,市场竞争激烈,2019 年上半年,市场需求受中美
贸易争端影响,同比有所下降。
    公司自主研发伺服驱动器及相关产品,目前已开始批量向市场提供伺服控制系统集成产品。
    (四)主要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事业部机制建设,梳理岗位职能职责,精简层级,实现组织架构的
扁平化管理,提高组织运行效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①财务报表列报
     2019 年 4 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或其相应生效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附注 44。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