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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星发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17年制定)2017-03-10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17年制定)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它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遵循的原则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
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本着审慎的原则自行判断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四条 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范围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
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五条 可以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
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公司及投
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

                                    1
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六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七条 办理暂缓或豁免披露业务的内部审批流程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公司负有相应保密职责的部门及子公司有权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暂缓、豁
免披露信息的申请,并同时将信息内容、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暂缓披
露的期限、内幕人士范围等事项一并报告。

    董事会秘书收到前述申请、报告后根据本制度和其它规定进行初审,初审合
格后上报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审批表》(见附件1),
并由董事会秘书登记《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表》(见附件2)。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有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书(见附件3)。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妥善保管前述相关资料。

                                   2
    第八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及时核实相
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第九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

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

况。

    第十条 公司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它事宜,适用《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它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贵
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其它制度中有关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
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
释、修订。



    附件1:《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审批表》
    附件2:《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表》
    附件3: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保密承诺书》




                                  3
附件 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审批表

    申请人员                               申请部门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缓
                                       有关内幕人士是
或 豁 免 事 项 的 知 □是     □否                      □是     □否
                                       否书面承诺保密
情人名单

申请部门/单位负
责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意见



董事长审批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4
附件 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表

    申请人员                               申请部门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暂缓或豁免事项
的知情人名单

有关内幕人员是
否 履 行 书 面 承 诺 □是     □否
保密
是否已经履行内
                    □是      □否
部审批程序




                                             董事会秘书签字:

                                             登记时间:




                                       5
附件三: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保密承诺书




    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
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知晓并将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

    2、本人承诺:对知悉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在公司对暂缓、
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之前擅自以任何形式泄露、报道或传播任何信息。

    3、本人承诺:不利用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不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4、如因本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事项泄露,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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