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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星发展: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告2017-08-25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17-02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龙锰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大龙锰业提供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伍仟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大龙锰业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龙锰业主营业务为锰化学品及钡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包括碳酸钡、硫酸钡、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近年,大龙锰业立足自身产业
基础和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陆续开发多品种电池用锰
系产品,依托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持续抓好环保治理工作,继续提升日常工作精细
化管理水平,呈现了稳定向好发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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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大龙锰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同行业企业价格竞争,主要原材料成
本居高不下等压力。受供给紧张和其它相关因素影响,2017 年上半年,大龙锰业生
产所需的大宗原材料煤炭和锰矿石材料价格延续了 2016 年下半年以来的高价态势,
采购难度也有所加大,影响了产品的盈利能力。

    对此,大龙锰业根据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情况和价格趋势,同时考虑日常经营运
转所需资金和后续可能出现的资金需求情况,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并由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

    根据大龙锰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下称贵阳光大银行)的
沟通情况,大龙锰业决定向贵阳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元,授信有效期为
一年,为流动资金贷款,最终贷款金额以实际提款为准,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大龙锰业以其经营收入作为还款资金
来源。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供本次担保,并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11,278.75 万元,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实际发生
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 30%,也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小于 5,000 万元;大龙锰业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8.41%和 48.09%。公司 2016 年度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 1,070,716,362.23 元,总资产为 1,654,503,100.83 元。

    公司本次向大龙锰业提供的贷款担保属董事会投资权限{《公司章程》规定:董
事会具有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担保权限}。

    由此,公司本次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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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草坪村崇滩

    法定代表人:高月飞

    经营范围:电解二氧化锰、电解金属锰、锰盐系列产品、无机化工产品、精细
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外)、硫酸、碳酸钡、新型环保建筑墙体材料等生产、销售;
经营来料加工、“三来一补”及进出口业务。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指标名称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01,566,294.92               574,580,427.90
负债总额                            411,529,133.91               276,308,410.7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350,951,133.91               214,863,410.75

资产净额                            190,037,161.01               298,272,017.15
营业收入                            442,672,779.84               233,212,009.57
净利润                                4,882,190.60                 8,234,856.14

    2017 年上半年,大龙锰业继续紧跟市场需求,确保安全生产,有序提升环保治
理水平,扩大主要产品产销量,适时提高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实现了业绩同比增长。

    大龙锰业不存在影响其经营和偿债能力的重大风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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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大龙锰业共有 2 名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大龙锰业 94.64%的股权,公司通过全资
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龙锰业 5.36%的股权,公司共持有
大龙锰业 100%股权,大龙锰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与贵阳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

    银行贷款担保。

    3、担保期限

    1 年。

    4、担保金额

    人民币 5,000 万元(伍仟万元)。

    5、被担保的主债权

    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贵阳光大银行与大龙锰业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
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
额为《综合授信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出现下列情形,债权确定:
(1)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3)授信人与受
信人终止主合同或授信人与保证人终止本合同;(4)受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
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5)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6、担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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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龙锰业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应向贵阳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
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7、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贵阳光大银行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
任何其他担保。贵阳光大银行行使《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
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无论是物的担保还是人的担保),也无需首先向大龙锰业或
其他任何第三人采取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8、违约处理

    行使贵阳光大银行在《综合授信协议》及《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
约救济措施;要求保证人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行使就被担
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9、争议解决

    在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最高额保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贵阳光大银行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的生效

    《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公司和贵阳光大银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理由

    经过长期发展和积累,大龙锰业已形成了有自身竞争优势的电池用锰系产品和
钡盐系列产品的产业基础,并逐步丰富产品种类,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特征明显。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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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来,大龙锰业根据下游电池行业的发展需求,继续推进锰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结构
调整工作,并持续加大安全与环保治理力度,提升日常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经营
业绩和企业运营稳定向好发展。

    同时,大龙锰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同行业企业价格竞争,主要原材料成
本居高不下等压力。受供给紧张和其它相关因素影响,2017 年上半年,大龙锰业生
产所需的大宗原材料煤炭和锰矿石材料价格延续了 2016 年下半年以来的高价态势,
采购难度也有所加大,影响了产品的盈利能力。

    对此,大龙锰业根据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情况和价格趋势,同时考虑日常经营运
转所需资金和后续可能出现的资金需求情况,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并由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

    大龙锰业日常运转正常,负债压力小,整体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稳定,
具备偿还本次银行贷款的能力,不会因贷款违约给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被担保人偿还贷款能力分析

    2017 年 上 半 年 , 大 龙 锰 业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33,212,009.57 元 , 净 利 润
8,234,856.14 元,经营业绩同比实现提升,营业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可保证偿还银
行贷款。公司对大龙锰业实施的债转股增加了其注册资本,进一步优化了大龙锰业
的资产结构,有效提升了其抗风险能力。大龙锰业经营稳定,未发生影响其资信状
况的重大不利因素。

    对此,公司根据大龙锰业近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认为大龙锰业具备偿还本次银
行贷款的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
11,278.75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
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3%和 1.87%。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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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16,278.75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7,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20%和 6.5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大龙锰业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报备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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