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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星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3-15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就此发
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下
称大龙锰业)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担保,并经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了披露,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14278.75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2.28%,全部为对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担保事项违约行为。
    4、2017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二、独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和披露程序,信息披露公
平、真实,未发生违规担保行为。
    2017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独立董事:

李子军                 张再鸿                 黄   伟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