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3-15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贵州红星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
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再鸿、黄伟和董事高月飞组成,
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委员会召集人由张再鸿担任,张再
鸿为国家注册会计师,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经验。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 4次
会议届次 会议议题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价报告》、《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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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见
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加强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管理层、内
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更加充分和有效的沟通,积极开展组织和
协调工作,督促公司更好地配合外部审计机构执行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及时
提供审计所需材料,及时反馈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各类问题,提高
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了解与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
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建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2)2017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进行现场审计前,我们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17 年年报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进行沟通。在编制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告的过程中,我们分阶段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多次现场和电话沟通了年报审计事宜,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合并财
务报表时间节点以及审计报告初稿形成后通过 3 次电话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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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完成年报审计工作。我们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给我们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提
出了专业意见和要求,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采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2017 年度第
一季报及财务报表、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第三季报及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存在财务数据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对审议上述报告及财务报表签署了相关决议文件。
4、评估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公
司推动内部控制治理不断完善,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外部审计机构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的要求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改进及实施推进的总体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
重要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并对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公司在总结 2016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内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审计过
程中运用专业知识及时指导内审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公司内审部门针对工程
项目加强审计工作,强化对子公司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控。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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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具体工作,提升内部审计的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审计委
员会的独立监督职能,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公司 2017 年度进一步
提升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安全与环保管理工作,在继续推广自动化设
备、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加大招投标管理力度、发挥销售优势等方面做了大
量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进而实现公司经营业绩提升。
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
财务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
签字:
张再鸿 黄伟 高月飞
2018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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