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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星发展: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25  

						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 2018-02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发出,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 3 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繁珍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可
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与公司、
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战略目标和经营指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稳健长期发
展。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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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及《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4、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
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综上所述,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
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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