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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星发展: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18-05-25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18-03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7日的(8:00-12:00、
       14:00-18: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贵州红星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
定,并按照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
独立董事黄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征集人黄伟,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国民经济计划、法律专业,
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1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征集人就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做出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限售安排、解除限售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
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提交公
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一),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 14:30,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
    股东大会会议地点: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山东省青
岛市市北区济阳路 8 号。

    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2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3                                                                √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18 年 6 月 5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8 年 6 月 6 日至 2018 年 6 月 7 日的(8:00-12:00、14:00-18: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委托投票股东决定授权委托征集人投票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
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下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准备好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快递送达等方式送至本公告指定地址,并进行电


                                    3
话确认;采取快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签收时间为准。委托投
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

    联系人:万洋,陈国强

    电话:0851-36780388

    传真:0851-36780074

    邮编:5612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
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4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伟
                                                     2018 年 5 月 25 日




附件: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征集人身份证明




                                   5
 附件: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
 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本单位/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黄伟作为本单位/本人的受托人,出席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单
 位/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
  3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说明: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项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股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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