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9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19-017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郭汉光的提议和召集,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 2019 年 4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由公司董事
长郭汉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
制了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正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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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该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
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能够更客观反映公司情况,未对公司经
营业绩和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变更程序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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