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红星发展: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9-04-19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19-020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下称“财会〔2018〕15号文”),公司依据新的会计准则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规定日期执行财会
〔2018〕15号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1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
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财会[2018]15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适用于2018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要对相关会计政策做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1、持有20%以下的权益类投资,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
工具准则,现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参照财会〔2018〕15号文,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按成本计量,变
动不影响权益,不影响损益。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原准则要求通过对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判断,是否
需要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搭建“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
根据账龄确认不同的减值计提比例,随着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的变动,预期信用
损失每期均随之波动变化。采用新的减值模型后,公司的信用损失准备较原准则
不会发生变化,参照财会〔2018〕15号文,公司当期信用损失列示为“信用减值
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当按照
新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
    3、本次变更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由“资产减
值损失”变更为“信用减值损失”。

    4、本次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格式列报更加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
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能够更客观反映公司情况,未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
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变更程序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3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