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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交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总经理张毅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钢先
生、黄英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钢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
责人)。根据公司董事长梁君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聘黄英强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
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和聘任程序合法。
    3.上述人员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可以胜任所担任的工作。
    4. 公司聘任黄英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黄英强先
生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了相应的专业知
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黄英强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黄英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 振
                                                   秦 伟
                                                   咸海波
                                                   孙泽华
                                              2018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