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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交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18-03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5,012,7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19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持有(代表)股份 565,012,782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 50.1951%。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564,892,102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0.18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持有(代表)120,680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0.0107 %。国浩
律师(南宁)事务所朱敏、张咸文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梁君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10 名董
事、2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0 人,韩道均、杨旭东董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
   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2 人,侯岳屏、余丕团、孙旭、侯红英监事因其他
   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3、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先生出席会议;其他一名非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1,746,185 99.4218 3,266,597                0.5782          0   0.0000

    同意公司将以前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财务资助 827,279,500 元办理展期,上
述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金成本收取。本次财务资助的
期限不超过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其他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4,892,232 99.9786            120,550    0.0214             0   0.0000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
的财务资助额度,用于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大板一区代建项目的拆迁补偿和
工程开工的前期费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参照取得资金时的综合资
金成本收取,财务资助的期限及其他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南宁市区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融资 1 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4,892,232 99.9786            120,550    0.0214             0   0.0000


    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融资 1 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
贷款合同的规定执行。具体担保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

   银行融资 3000 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4,892,232 99.9786             120,550    0.0214             0   0.0000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融资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贷款合同的
规定执行。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

   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2.6 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59,113,297 99.9242             120,550    0.0758             0   0.0000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融资 2.6 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此次构成关联
交易,关联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64,892,232 99.9786          120,550    0.0214                0   0.0000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为 65 万元,提供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 25 万元,合计收费 90 万元,与 2017 年度一致。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公司对合             130   0.0039 3,266,597 99.9961       0 0.0000
       并报表范围内
       财务资助展期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全      3,146,177       96.3097       120,550            3.6903        0    0.0000
       资子公司广西
       五洲房地产有
       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全      3,146,177       96.3097       120,550            3.6903        0    0.0000
       资子公司广西
       五洲金桥农产
       品有限公司向
       南宁市区农村
       信用合作联社
       融资 1 亿元提
       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为全      3,146,177       96.3097       120,550            3.6903        0    0.0000
       资子公司广西
       五洲兴通投资
       有限公司向广
       西北部湾银行
         融资 3000 万
         元提供担保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为全     3,146,177     96.3097        120,550      3.6903       0   0.0000
         资子公司广西
         五洲金桥农产
         品有限公司向
         广西交通投资
         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融资
         2.6 亿元提供
         担保的议案
6        关于续聘致同     3,146,177     96.3097        120,550      3.6903       0   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朱敏、张咸文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