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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房巷: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2019-05-08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三房巷”、“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优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休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的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
后,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
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上述交易相关主体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