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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星马: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4-2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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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
南路)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汉如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
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公司有关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董事长刘汉如先生)
    2、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
    3、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独立董事章铁生先生)
    4、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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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人:独立董事章铁生先生)
    5、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人:财务负责人张秀萍女士)
    6、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7、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8、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9、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1、审议《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2、审议《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商业银行汽车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3、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4、审议《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
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5、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6、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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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8、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1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2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2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大会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六、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宣读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及推选确定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七、大会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监票人员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李峰先生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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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
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
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
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第 14、
15、17 项议案属特别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八、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紧急处理,
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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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1《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报告 2《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 13
议案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18
议案报告 5《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1
议案报告 6《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2
议案报告 7《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3
议案报告 8《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 24
议案报告 9《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5
议案报告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6
议案报告 11《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 27
议案报告 12《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商业银行汽车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 30
议案报告 13《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 32
议案报告 14《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35
议案报告 15《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的议案》 ............................................................ 37
议案报告 1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9
议案报告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
议案报告 18《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 43
议案报告 1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6
议案报告 2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9
议案报告 2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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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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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作《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
审议。
    2017 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
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世界经济进入相对强势的复苏轨道,周期性
因素和内生增长动力增强,金融环境逐渐改善,市场需求逐步复苏,全球经济增
速和增长预期提升,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势头良好,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
速企稳回升。国内经济也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
化,新旧动能转换持续推进,经济发展结构持续改善,经济发展呈现出增长与质
量、结构、效益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2017 年也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
为中心”的经营方针,认真落实“降成本、抓质量、创品牌、增效益”的各项经
营措施,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立足自主品牌建设,不断提高自制
核心零部件(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的配套能力,着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抓住国内重卡、重型专用车行业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不断推进营销体制改
革创新和市场转型;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销售模式,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加大产
品销售力度,完善汽车金融平台、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利用自身品牌
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应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巩固和强化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9,104.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0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85.4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6.07%。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063,972.71 万元,较年初增长 8.93%;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74,929.48 万元,较年初增长 2.12%。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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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和《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三部分“经营情况
讨论与分析”章节。《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已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敬请
查阅。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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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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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监事会的委托,向各位作《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
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5 名,其中职工监事 2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
方式召开了 1 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2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
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大
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和
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开展保兑仓业务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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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担保的议案》。
    (四)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守
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决策有不合法的情形,也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
规范,各项财务内控制度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并不断完善,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财
税政策,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全
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
客观、公正的。
    (三)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15,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 8.08 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2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336.10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17,863.9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
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会验字【2013】2026 号《验资报
告》验证。
    2017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
入 0.0038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83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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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属于
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
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3、2017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
的会审字【2018】2638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勤勉尽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更加有效
地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合规地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
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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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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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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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我
们作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过去的一年中,勤
勉尽职、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会议议案,详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
和独立作用,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并对公司的规范运作、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公
正性,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起
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共三人,为独立董事郭孔辉先生、独立董事
章铁生先生、独立董事刘正东先生。
    (一)独立董事简历
    1、郭孔辉,男,汉族,1935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
教授,博士生导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曾任长春汽车研究所高级工
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兼技术委员会主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汽
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技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动态模拟国家重点实
验室主任、汽车学院院长、副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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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名誉院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第七届理
事会顾问。
    2、章铁生,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
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
选。1997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统计学专业。1997 年 7 月至今在安徽工业
大学工作。历任华东冶金学院冶金系助教,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
理与运营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3、刘正东,男,汉族,1970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法律硕
士。1991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6 月在上
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工作。1994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上海市虹桥
律师事务所工作。1998 年 10 月至今在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工作。上海市第十
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理检察员,上
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第八届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昂立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三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我们三人不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
在审议议案时,均会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会上积极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2017 年度,我们
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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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17 年度我们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参加股东大
                         以 现 场方 式 以 通 讯 方 式 委 托 出 席
  姓名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会的次数
                         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郭孔辉          9            0               8            1            0         1

 章铁生          9            1               8            0            0         3

 刘正东          9            1               8            0            0         2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能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
   顺畅的沟通,能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合适的工作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
   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及时关注相关关联交易的监管规定,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审
   核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是否客观、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等方面做出独立判断,督促公司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进行。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经营运作规范,风险意识强,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对外担保进行审批。公司未为控股股东
   及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
   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与控股方及其他关联方无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能严格履行董监高选聘程序,认真核查经提名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
   资格;能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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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公司股东等承诺相关方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截至目前公司及
公司股东等承诺相关方做出的承诺均已严格履行或正在履行中。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7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我们认为公司能严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位独
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担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各
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董事长、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对
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和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并通过自己专业知识,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力
保障。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合作多年,有着良好的合作
关系。该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系国内从事金融、证券、公司审计服务的知名会
计师事务所,在以往与公司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
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机构。
    (八)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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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及未来发展趋势,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献言荐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升
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将不断加强与其
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树立
上市公司良好市场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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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
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铁生先生、独立董事刘正东先生
和董事张道祥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章铁生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正式会议。
    (一)2017 年 1 月 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
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
安排,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
    (二)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经年审会计师
初步审定的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对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财
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三)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定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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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
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可以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为公司董
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我们与华普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我
们认为华普天健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支付给华普天健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
符。
    4、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华普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任务,故审计委员会
提议续聘华普天健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 2016 年工作总结及 2017 年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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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等事项。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积极与华普天健、
公司财务部进行沟通并提出了有效建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已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通过制度建设,
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提升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
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与管理层一起了解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
敦促公司审计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审
计委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更加尽职尽责的履行各项职
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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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9,104.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0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85.4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6.07%。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章节、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和第十
一节“财务报告”章节。《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敬请查阅。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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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854,541.82 元,2017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573,850,115.25 元。其中,母公司 2017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68,188,378.77
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企业
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 2017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
会经研究决定,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 2017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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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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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7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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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8


              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本公司合作多年,有着良好的合
作关系。该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系国内从事金融、证券、公司审计服务的知名
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与公司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
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
见。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决议的建议,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年工作量确定其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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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9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15,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 8.08 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2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336.10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17,863.9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
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会验字【2013】2026 号《验资报
告》验证。
    2017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
入 0.0038 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83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会专字
【2018】264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原名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0)。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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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贯彻执行 2017 年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
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变更了相关会计核算,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了新旧会计
准则的衔接工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
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8-011)。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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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11


                        关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
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
求,对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客户的相关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
    一、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等共计
28 家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10,704,018.31 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元)
    1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144,921,058.73
    2        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1,947,605.98
    3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9,009,454.29
    4        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4,540,042.73
    5        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                              23,316,297.53
    6        山西鑫大中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1,568,906.63
    7        忻州市江诚物流有限公司                            18,309,199.43
    8        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4,869,503.67
    9        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                            13,076,374.05
    10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1,729,201.18
    11       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0,171,009.78
    12       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9,080,304.14
    13       贵州顺亿通汽贸有限公司                             8,704,177.86
    14       四川省三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6,095,466.32
    15       湖北嘉合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645,876.93
    16       北京菱海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693,051.03
    17       霍林郭勒市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4,563,102.79



                                            27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湖南经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520,380.85
              19       乌海市立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4,676,774.55
              20       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027,241.77
              21       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                                      3,373,551.90
              22       新疆西部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772,424.61
              23       新余建胜贸易有限公司                                          1,256,080.76
              24       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566,365.15
              25       枣庄华海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515,580.63
              26       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                                  1,329,640.00
              27       营口华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169,546.75
              28       马鞍山市华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1,255,798.27
                                       合计                                        410,704,018.31

              上述应收账款主要为公司销售重卡和重型专用车形成的应收账款。2017 年
          度,上述客户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相关业务停滞,公司对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
          出现逾期。公司多次派人前往上述公司进行沟通和催收,但回款仍不理想。公司
          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上述客户
          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二、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对上述客户财务状况、可
          执行财产等情况的评估结果,预计上述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为 56,311,276.36
          元,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 354,392,741.95 元,公司对上述客户计提坏账准备
          354,392,741.95 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以前年度计提坏账      2017 年度计提坏账    累计计提坏账
序号                  客户名称
                                                  准备金额(元)        准备金额(元)     准备金额(元)
 1     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125,095,728.41      18,334,608.41    143,430,336.82
 2     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3,968,980.27      -1,604,133.49     22,364,846.78
 3     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7,019,301.12         703,864.94     27,723,166.06
 4     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4,591,310.24         -51,267.51     24,540,042.73
 5     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                            20,926,176.10       1,622,574.30     22,548,750.40
 6     山西鑫大中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288,435.05      12,711,966.76     14,000,401.81



                                                         2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忻州市江诚物流有限公司                          910,230.24     10,786,843.59      11,697,073.83
8    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469,545.71      1,574,844.60       6,044,390.31
9    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                        5,994,754.68      5,487,957.52      11,482,712.20
10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7,480,185.91        224,219.60       7,704,405.51
11   石家庄正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7,652,222.51      1,140,100.26       8,792,322.77
12   保山市四方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266,307.34      1,047,735.37       7,314,042.71
13   贵州顺亿通汽贸有限公司                        6,524,082.48     -1,186,528.51       5,337,553.97
14   四川省三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5,186,081.07        -64,987.26       5,121,093.81
15   湖北嘉合宏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418,512.48      1,104,090.07       5,522,602.55
16   北京菱海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478,483.69        838,267.03       2,316,750.72
17   霍林郭勒市冠通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4,563,102.79                 -       4,563,102.79
18   湖南经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520,380.85                 -       4,520,380.85
19   乌海市立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4,637,492.55         39,282.00       4,676,774.55
20   河南众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218,157.50         74,931.26       3,293,088.76
21   湖南金菱车业贸易有限公司                        118,025.08      1,470,726.02       1,588,751.10
22   新疆西部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775,523.78         -3,099.17       3,772,424.61
23   新余建胜贸易有限公司                            275,249.88       -129,580.59         145,669.29
24   广西南宁轩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596,436.89       -418,814.28       1,177,622.61
25   枣庄华海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515,580.63                 -       1,515,580.63
26   锡林浩特市凯瑞特工贸有限公司                  1,329,640.00                 -       1,329,640.00
27   营口华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879,354.29     -1,265,938.78         613,415.51
28   马鞍山市华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331,877.67        923,920.60       1,255,798.27
            合计                                 301,031,159.21     53,361,582.74     354,392,741.95

            综上,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期后回款、抵押担保以及与公
        司达成的和解协议等情况,公司实际对上述客户的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为 354,392,741.95 元,对公司 2017 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53,361,582.74
        元,累计影响公司净利润金额为 354,392,741.95 元。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29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12


         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商业银行汽车金融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营销体系的建设,开辟、拓展新的按揭销售渠道,促进公司产品
的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公司
调整了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含其控股的各新华村镇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商业
银行的相关汽车金融业务合作协议。
    1、根据调整后的有关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股的各新华村镇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五家商业银行在不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符合贷款
条件、购买本公司所生产的车辆的客户发放车价的最高八成、期限最长为叁年的
按揭贷款,总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2、根据调整后的有关协议,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股的各新华村镇银行)两家商业
银行为部分信誉良好、长年合作的经销商提供保兑仓业务。按照保兑仓业务要求,
本公司会同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对经销商资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销商
在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存入不低于三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上
述两家商业银行在收到经销商的保证金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支付给本公司。本
公司收到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发车,并扣留车辆合格证,与
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共同保管。经销商若需取得车辆合格证,则须将相应车款存入
其在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中,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在收到车款后向经销商
发放对应的车辆合格证,直至银行承兑汇票敞口还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之前,
经销商可在银行账户中存入余款进行平仓。公司与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开展保兑仓
业务总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30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制公司回购担保风险,本公司和上述五家商业银行须对客户的实力、信
誉和偿还贷款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客户所购买的本公司车辆必须在车管所办理抵
押登记,抵押权人为上述五家商业银行。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3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13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8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期限为
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
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18
年 度 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3)。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3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明细表
                                                                      综合授信额
 序号      被授信方                授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             15,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55,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90,000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4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1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1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           10,000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5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30,000
  1         本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000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       2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           2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         2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15,00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             4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40,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40,000

          安徽华菱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            8,000
  2
          车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15,000


                                           33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      10,000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安徽星马专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3    用汽车有限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5,000
       公司

       上海徽融融
  4    资租赁有限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公司

       芜湖福马汽
  5    车零部件有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     4,000
       限公司
       马鞍山福亨
  6    汽车内饰有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500
       限公司

                                    合计                          887,500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
各授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14


          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非银行
金融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
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马鞍
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22,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
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8-01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3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司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
表
                                                                      综合授信额
 序号        被授信方                授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度(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           4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40,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4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          8,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安徽华菱汽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20,000
            车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15,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         10,000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安徽星马专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     用汽车有限
           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5,000

           上海徽融融
     3     资租赁有限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公司

           芜湖福马汽
     4     车零部件有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        4,000
           限公司
           马鞍山福亨
     5     汽车内饰有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500
           限公司

                                        合计                            322,500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子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
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15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皖江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浙江
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渝农商金融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十
二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2,000 万
元。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为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明细如
下:

   序号         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机构单位名称      担保额度金额(万元)

       1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2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3      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5,000
       4      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                              10,000
       5      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000
       6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7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8      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2,000
       9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000
       10     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1     上海耘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000


                                           37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合计                                        192,000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
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5)。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3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16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拓展融资租赁业务,缓解
其融资压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
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
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6)。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39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1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相关
 法规规定要求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公司结合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章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第一章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1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四章第六节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 第四章第六节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2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40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比例限制。
    第四章第六节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 第四章第六节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表决。                               大会表决。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选举程序为: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选举程序为:
    1、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达 1、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达
    到本公司股份 10%以上的股东也有权 到本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也有权提
    提名董事候选人,但提名须于股东大 名董事候选人,但提名须于股东大会
    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 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会。
3   2、符合公司应选举人数的董事候选人 2、符合公司应选举人数的董事候选人
    名单产生后,由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 名单产生后,由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的提名方式和选举程序为:             监事的提名方式和选举程序为:
    1、公司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提名,达 1、公司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提名,达
    到本公司股份 10%以上的股东也有权 到本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也有权提
    提名监事候选人,但提名须于股东大 名监事候选人,但提名须于股东大会
    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 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会。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八条第十项 第五章第二节第一 百 零八条第十 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4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事项;                                   项;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
5   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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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六项          提请 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六项    提请
6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财务总监;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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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1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增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
金分红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现金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
目标、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
的基础上做出制度性安排。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1、本规划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本规范的制定需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意见、诉求。
    3、本规划的制定需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
的原则,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制定本规划应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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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
方式。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值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2、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
—2020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3、公司董事会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
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
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第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及执行程序
    1、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2、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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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5、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
红政策执行情况。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
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6、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第五条 本规划的生效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划,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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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报告 1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名刘汉如先生、周学锋先生、张道祥先生、李强先生、金方放先生、王延安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各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的提名。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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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汉如,男,汉族,1966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88 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汽车专业。
1988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在本公司工作。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4 月在安徽华
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2 年 4 月至今在本公司、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马鞍山市市委候补委员。历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
有限公司董事长。
    2、周学锋,男,汉族,1965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
共党员,经济师。1988 年 7 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1988 年 7 月
至 2002 年 7 月在马鞍山市传动机械厂工作。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安徽
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 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马鞍山市传动机
械厂成本核算科科长、生产总调度、人事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安徽华菱
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部长、生产部副部长、部长,湖南华菱汽车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3、张道祥,男,汉族,1976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
共党员,经济师。1999 年 7 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投资系投资经济管理专业。
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2002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合肥市财会成人中专学校工作。2005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在合肥市
财政局工作。2011 年 2 月至 2011 年 11 月在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工
作。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在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马鞍山市财政局工作。2015 年 1 月至今在江东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部办事员,合肥市财
政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金融处副处长、国债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金融处处
长,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工委委员,马鞍山市
财政局副局长,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本公司董事,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4、李强,男,汉族,1969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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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大学化学系。1991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在安徽轮胎厂工
作。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安徽省建设投资公司工作。1998 年 6 月至今在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安徽轮胎厂技术中心技术员、化验室主
任,安徽省建设投资公司经营开发部副经理、原材料部副经理,安徽省投资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工业投资二部副经理、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安徽皖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5、金方放,男,汉族,1962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
师。1981 年 9 月至 1996 年 3 月在冶金部华东地勘局工作。1996 年 3 月至今在本
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6、王延安,男,汉族,1965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
级工程师。1988 年 7 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汽车设计专业。1988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工作。2002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安徽华菱汽
车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 4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设计员、技术处底盘室主任、技术处处长、供应处处长,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产品开发部部长、总工程师、营销总监、技术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徽福
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华菱汽车
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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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2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名章铁生先生、刘正东先生、钱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章铁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接受
公司董事会的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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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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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章铁生,男,汉族,1974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
党员,教授,硕士生导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
选。1997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统计学专业。1997 年 7 月至今在安徽工业
大学工作。历任华东冶金学院冶金系助教,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副院长,安徽工业大学“公司
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2、刘正东,男,汉族,1970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法律硕
士。1991 年 7 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6 月在上
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工作。1994 年 6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上海市虹桥
律师事务所工作。1998 年 10 月至今在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工作。上海市第十
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理检察员,上
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第八届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昂立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钱立军,男,汉族,1962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
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高级会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
汽车分会、越野车分会委员,享受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5 年 7 月毕业
于合肥工业大学汽车设计专业。1994 年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工作。历任合肥工
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教授、校学
术委员会委员,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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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报告 2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任期三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公司监事会提名孙红莉女士、路涛先生、胡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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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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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红莉,女,汉族,1978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
共党员,会计师。2001 年 7 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01 年 7 月
至 2014 年 4 月在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
在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7 年 3 月至今在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证券部副经理、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经
理,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马鞍山江东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
    2、路涛,男,汉族,1973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
师。1998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工程大学工业设计专业。1998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本公司工作。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2017 年 6 月至今在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办公室科员、
主任科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综
合办主任,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安徽
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胡安明,男,汉族,1985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中共
党员。2011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在徐工
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工作。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4 月在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 4 月至今,在安徽省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规审
计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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