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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菱星马:关于股东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减持公司股份公告2018-08-1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 2018-03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问题解答(一)》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
东史正富先生于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8 月 14 日期间,发生了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史正富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以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5,5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9%。本次权益
变动后,史正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3,09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16%,
史正富先生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018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史正富先生的告知函,史正富先生
于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8 月 1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减持了公司 2,09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减持价格区间为人民
币 4.60 元/股至人民币 4.71 元/股,减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9,741,439 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史正富先生持有公司 21,00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
    史正富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尚处于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 5%
之日起 90 日内,未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
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史正富先生本次减持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第 5 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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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依据《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
于 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 5%之日起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获知上述信息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要求其认真学习《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规范证券交易行为。
    2、公司将组织相关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
生。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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