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华菱星马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菱星马 600375 星马汽车、*ST星马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峰 黄岗 电话 0555-8323038 0555-8323038 办公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子信箱 leef7951@163.com ahuhuanggang@163.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2,920,148,332.62 12,485,171,894.43 3.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838,901,714.97 2,807,986,794.66 1.10 产 2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97,217,608.57 538,849,466.46 -44.84 额 营业收入 3,804,787,671.67 3,698,812,698.24 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8,565,075.24 40,744,934.75 -29.89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610,359.66 12,055,300.49 -61.7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1.47 减少0.4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7 -28.57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1,50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 国有法 10.89 60,544,793 0 无 0 公司 人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 4.34 24,136,112 0 无 0 司 人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 4.27 23,708,889 0 无 0 公司 国有法 人 吴吉林 未知 3.84 21,336,554 0 无 0 史正富 境内自 2.80 15,588,000 0 质押 15,446,000 然人 王忠伟 未知 1.87 10,385,047 0 无 0 徐开东 未知 1.19 6,600,292 0 无 0 罗玉新 未知 1.08 6,001,701 0 无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国有法 0.66 3,661,800 0 无 0 司 人 深圳抱朴容易资产管理有 未知 0.63 3,498,800 0 无 0 限公司-抱朴容易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星马集团是华神建材的控股股东,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两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2、鉴于史正富于 2010 年 10 月 17 日出具《声明》,“在 未来继续作为华菱汽车股东期间内,以及星马汽车完成本 3 次非公开发行后,作为星马汽车股东期间内,无意谋求对 于华菱汽车及星马汽车的实际控制,并将继续保持与星马 集团的一致行动”,因此史正富与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 公司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度,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家大力推进环保升级、治超治限等政策 的实施,使得国内重卡、专用车市场波动较大,市场需求有所下滑,竞争日趋激烈。面对严峻的 经营形势,公司不断推进营销体制创新和市场转型;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完善产品销售模式, 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做到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2019 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0,478.7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7%;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6.5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9.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61.0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1.76%。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 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 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 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 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4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 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 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 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 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 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 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预期成本的概念。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 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