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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18-08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7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现将公司 2018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公司十

   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发行本次定向              √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西藏              √
        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中心(有            √
        限合伙)申请贷款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                 √
         融资计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债权融资                 √
         计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为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阶段                 √
         性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 1-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8-072 号),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8-077 号)、《对外担保公告》

(临 2018-079 号),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 4-9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8-081 号)、《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临 2018-082 号)、《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8-084 号)、《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临 2018-085 号) 、《对外担

保公告》(临 2018-086 号),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6      首开股份            2018/1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

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6: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 D 座 9 层公司

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6428075、66428032

    传真:(010)66428061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侯壮烨、任晓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度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发行本
       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
       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拟向北京首开丝路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申请贷款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
       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债
         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为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提
         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