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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4-0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19
年4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开集团)及其关联方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就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予以认可。
    二、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潘利群
先生、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回避表决,董事符飞先生、王洪斌先生、独立董事
孙茂竹先生、邱晓华先生、白涛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
程序。
    2、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符
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3、鉴于公司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是公允合
理的,没有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公司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仍
将延续2018年度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因此该等交易亦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
他股东的利益。
    4、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首开集团及其关联方具有较
强的履约能力,该等交易关联方支付的款项发生坏帐损失的风险较小。
    5、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对
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的影响也很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孙茂竹、邱晓华、白涛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