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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开股份:对外担保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 2019-03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同珵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珵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如同珵公司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银行在处置抵押

       物并以所得按约定份额受偿后,仍无法全额清偿所欠债务,或违约事件发生

       超过 2 个月后抵押物仍无法获得处置,本公司同意对上述未能履行债务本息

       予以偿付。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珵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翔安支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 2017TP05 地块土地

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提供差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

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八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同珵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珵公司”)是由全资子公司厦门首开翔泰
置业有限公司 100%出资的项目公司,同珵公司主要开发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2017TP05
地块。

    同珵公司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

7 号楼 415 号;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杨冠天。主要经营范

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同珵公司资产总额 3,295,782,967.63 元,负债总额

2,297,243,648.30 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297,243,648.30 元,营业收入 60,380.00

元,净利润为 - 1,460,680.67 元,净资产 998,539,319.33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珵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翔安支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 2017TP05 地块土地

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提供差额连带责任担保。

    当同珵公司未能依约履行借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时,贷款银行在处置《最高额抵

押合同》项下抵押物并以所得按约定份额受偿后,仍无法全额清偿同珵公司在借款合

同项下所欠债务,或违约事件发生超过 2 个月后上述抵押物仍无法获得处置,公司同

意对上述未能履行债务本息全额予以偿付,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同珵公司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 2017TP05 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物并由公司提供差额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

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八届八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如下:

    为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珵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翔安支行申请不超过 1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 年。以 2017TP05 地块土地

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并由公司提供差额连带责任担保。
    当同珵公司未能依约履行借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时,贷款银行在处置《最高额抵

押合同》项下抵押物并以所得按约定份额受偿后,仍无法全额清偿同珵公司在借款合

同项下所欠债务,或违约事件发生超过 2 个月后上述抵押物仍无法获得处置,公司同

意对上述未能履行债务本息全额予以偿付,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

100%股权,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

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

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叁佰零捌亿零玖拾壹万

陆仟贰佰贰拾元(小写金额 3,080,091.622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

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72%。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壹佰伍拾捌亿陆仟肆佰贰拾肆万贰仟玖

佰贰拾元(小写金额 1,586,424.29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36%。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同珵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

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八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同珵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