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0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18-00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03月
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参与表决董事11人。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本
公司将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编制2017年度及
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收购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瀚威公司”)30%股权的议案》。
根据 2015 年 3 月份本公司与南京洛德德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实基金”)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同意本公司
按照评估机构所做的经备案批准的评估值人民币 18449.98 万元收购
德实基金持有的瀚威公司 30%股权。同时为了有效管理后续项目开发
运作的风险和收益,批准瀚威公司与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洛德基金公司”)签署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的补
充协议,并继续聘请洛德基金公司委派人员担任瀚威公司总经理职
务,同意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相关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公司与德实基金关于瀚威公司 30%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以及批准瀚威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由于本次股权收购协议尚需洛德基金公司及德实基金分别履行
完董事会等决策程序后方可签署,本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后根据信息披
露要求进一步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