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独立董事意见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本公司聘任林楠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之独立意见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 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于公司聘任林楠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审阅林楠棋先生简历等资料,林楠棋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管理能力优秀, 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董事任职资格。 同时聘任其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其为新任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庆、崔利国、霍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