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4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7-06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公
司技术中心大楼六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
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运营”)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城镇运营将不超过人民币 12.80 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决议有
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鉴于城镇运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将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届
满,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运营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城镇运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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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超过 3.50 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城镇运营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城镇运营和公司以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城镇运营将不超过
3.50 亿元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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