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4-11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8-02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分别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
安”)及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来函通知,为降
低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资风险,兴宁市金顺安及兴宁市众益福再次主动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申请补充质押公司股份。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0 日,兴宁金顺安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51,311,0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9%),质押给长城证券,质押期限为叁年,用于办理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临 2017-006)。为降低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的融资风险,兴宁金顺安对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1、前次补充质押情况
    (1)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兴宁金顺安将其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1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向长城证券主动申
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作为对兴宁金顺安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的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7-019)。
    (2)2017 年 5 月 9 日,兴宁金顺安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79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作为对兴宁金顺安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第二次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7-023)。
    (3)2017 年 7 月 13 日,兴宁金顺安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1
作为对兴宁金顺安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第三次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7-042)。
    (4)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期间,兴宁金顺安将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1,4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
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作为对兴宁金顺安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
第四次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8-010)。
    2、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2018 年 4 月 10 日,兴宁金顺安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00,0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作为对兴宁金顺安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第五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
融资安排。上述补充质押的股份已在长城证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原股东兴宁金顺安行使。
    兴宁金顺安资信状态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兴宁金顺安将
以自有资金偿还,本次质押风险可控。当公司股价触及到兴宁金顺安本次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预警线时,兴宁金顺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 60,140,02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8%,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0,101,069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8,790,000 股,限售流通股 51,311,06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7%,累计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99.94%。


   (二)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6 日,兴宁众益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27,488,08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质押给长城证券,质押期限为叁年,用于办理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详见公告临 2017-006)。为降低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
融资风险,兴宁众益福对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1、前次补充质押情况
    (1)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兴宁众益福于将其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69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向长城证券主动
                                     2
申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作为对兴宁众益福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
务的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7-019)。
    (2)2017 年 5 月 9 日,兴宁众益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3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作为对兴宁众益福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第二次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7-023)。
    (3)2017 年 7 月 13 日,兴宁众益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3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作为对兴宁众益福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第三次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7-042)。
    (4)2018 年 2 月 8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期间,兴宁众益福将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7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作为对兴宁众益福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第
四次补充质押(详见公告临 2018-010)。
    2、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2018 年 4 月 10 日,兴宁众益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0,000 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向长城证券主动申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作为
对兴宁众益福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第五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
安排。上述补充质押的股份已在长城证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
原股东兴宁众益福行使。
    兴宁众益福资信状态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兴宁众益福将
以自有资金偿还,本次质押风险可控。当公司股价触及到兴宁众益福本次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预警线时,兴宁众益福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兴宁众益福持有公司 32,217,79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2,188,086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700,000 股,限售流通股 27,488,08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累计质
押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99.91%。


                                    3
   二、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