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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认购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额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07-2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认购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额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关于认购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增资额的议
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鉴于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珠红酒业”)是“中华
老字号”的生产企业,其发展前景较为乐观,该公司新酒厂建成投产后预计其经营情
况将实现大规模发展,潜在升值空间较大,公司保持对珍珠红酒业出资比例不变,有
利于维持公司对其出资份额不被稀释,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权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
带来良性影响。本次交易在参考《审计报告》(深同一审字[2018]第 107 号)的审计
结果上进行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三)董事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当前持股比例认购珍珠红酒业本次增资扩股中可认购出资
额 人 民 币 156,789,198 元 , 需 缴 纳 增 资 款 人 民 币 164,628,658 元 , 其 中 人 民 币
156,789,198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差额人民币7,839,460元转入资本公积,并放弃认
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出资额, 同意引入其他投资者(第三方投资者)认购珍珠红
酒业原股东放弃的全部或部分可认购出资额。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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