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2018-10-23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8-06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披露
了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坚力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伟标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 年 10 月 22 日,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
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作出部分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正前:第三节、二项“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张坚力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兴宁金顺安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
资金状况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为:第三节、二项“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张坚力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兴宁金顺安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正前:第三节、二项“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存在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
资本市场环境及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调整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
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为:第三节、二项“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权益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内容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其他
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修订版)》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