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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8-04-18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17年度尽职尽责,积
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夏新平(2017年4月卸任)、王志乐(2017
年4月卸任)、张立民、王天广、高峰及董事陈爱虹、姚大锋五名委员组成,独立
董事夏新平和张立民为会计专业人士并先后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中独立董事不少
于三名。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针对年度报告审计、半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自评与审计、内审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事项召开会议,各委员出
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月16日,审计委员会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以及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详实的沟通交流,同意并确认公
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通过了《关于同意并确认公司2016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17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
计报告》(初稿)、《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初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初稿)等报告后,同意将该审计报告及其
他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审计报告及相关报告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提议续聘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的议案》以及《内部审计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等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指导、检查和监督,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
年每个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检查公司内审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并对
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
成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
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
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在听取公司管理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
控审计机构,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每季度编制的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公司2016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及时督促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经
营层关于2016年主要经营状况、未经审计财务指标情况和内控建设进展情况等汇
报,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同意以此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2016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
   在年度财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听取
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项的详细汇报,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形成书面意
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公允反映了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合并财务
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
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和半年度的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控制措施
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上述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
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履
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
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