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9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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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发出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凌克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 14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4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
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筹措资金、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通过金融机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加注册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的总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其中,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额度内循环发行。
2、发行方式和种类
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债
券市场的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债
务融资工具。
3、发行期限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
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
金等。
5、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6、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 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2) 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
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
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
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等;
4) 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
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
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
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 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 在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后,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
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适时完成有关发行。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号:2019-003)。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