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龙净环保: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18- 02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2 月 1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
业园 1 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79,638,6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1576
份总数的比例(%)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冰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1 人,何媚女士、林贻辉先生、吕建波先
生、廖剑锋先生、温能全先生、肖伟先生、何少平先生、郑甘澍先生 8 人以在线
视频通讯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2 人,林文辉先生以在线视频通讯方式出
席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1/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向新大陆集团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79,434,960 99.9271              203,500         0.0727            200     0.000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子公司向新大陆
  1      集团提供反担保暨关      9,411,187         97.8814     203,500       2.1165    200     0.0021
         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烈豪、吴冬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3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