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8-05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以书面方
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林冰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董事 9 人。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主岭市
隆盛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盛热电”) 5,165 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与平
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办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公司将与平安租赁及隆盛热电签订《保理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和书面文
件,并按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平安租赁支付回购价款及相关应
付款项。
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保理方式:有追索权;
保理融资金额:5,165 万元;
保理费用:由隆盛热电承担并分期支付合同项下的保理费共 6,684,520.64 元;
保理融资期限:2 年。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