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8-09-05
证券代码 :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18-07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龙净环保工业园 1 号楼二楼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9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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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
2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
3.01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3.0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3.03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
3.0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
3.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
3.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3.07 决议的有效期 √
3.08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
3.09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3.00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3.0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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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88 龙净环保 2018/9/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1:00 点前到本公司
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
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
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规则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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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办理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
登记,并书面提交发言的内容要点。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
量多的在先,发言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的,
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六)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
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八)股东须了解的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大会秘
书处咨询。
七、现场股东大会主要程序
(一)主持人根据股东签到情况,宣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金额的比例。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四)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五)股东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意见,公司相关人员回答提问。
(六)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进行投票表决。
(七)投票表决完毕后,宣布休会(由唱票人、记票人、监票人对现场表决结
果进行统计,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监票人公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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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项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八、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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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3.01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3.0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3.03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3.0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3.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3.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3.07 决议的有效期
3.08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3.09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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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股东大会议案内容
议案一: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分行申请 2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
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此次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 30,000 万元,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
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敞口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
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从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最终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宿迁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宿迁宿豫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短期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PM2.5 科技立项研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授信期限为一年,从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最终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
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
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股东大会授
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股东大会授权代表的
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请审议!
议案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贷款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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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
以及申请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具体如下:
1、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
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内保外债、银行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2、拟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授信敞口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伍亿元,期限叁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债券投资、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议付/代付等贸易融资产品。
3、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和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币种可调剂,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内保外
债、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票)、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国内信
用证议付/代付、国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议付/代付、票据贴现、保理、商业承
兑汇票保贴、并购贷款业务等授信业务,具体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岩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为准。
4、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
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内保外债、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开立保函、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议付/代付、票据贴现等业务。
5、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人民币壹拾
亿元,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内保外债、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
兑汇票、开立保函、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议付/代付、票据贴现等业务。
以上合计向银行申请授信计贰拾柒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
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
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股东大会授权
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股东大会授权代表的行
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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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受宏观经济、行业变化、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出
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公司认为现有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股票的实际价值。
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结构,
同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
股份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一)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1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45.45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股的 0.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
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即以每股 11 元或更低的价格
回购股票,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 150%(按照孰高原则)。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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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
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七)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八)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作如下授权,
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
本次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
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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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变更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
时间、价格、数量等;
5、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回购股份的实施,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
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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