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06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9-06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
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要
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进行修订,增加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如下表
所示:
序号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
1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临港能源 向德长环保增资方式
2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龙净环保 由龙净环保母公司直接实施
3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龙净环保 由龙净环保母公司直接实施
龙净环保 VOCs 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
4 龙净环保 由龙净环保母公司直接实施
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此项议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