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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山股份: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12-19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18—04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 2019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关联方福华通达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2019年与
福华通达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之需要,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
                                   1
有效。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福华通达发生过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
    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资本:781,433,993.15 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草甘膦原药(草甘膦含量 95%、93%、90%)、草甘膦
制剂(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62%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33%草甘膦铵盐水剂、
75.7%草甘膦铵盐粒剂;氯碱(氢氧化钠、液氯、盐酸、三氯化磷)及中间产品
(次氯酸钠,有效期至 2019 年 4 月 21 日)、六亚甲基四胺、多聚甲醛(有效期
至 2019 年 4 月 21 日);销售附属产品(氯甲烷、甲缩醛,有效期至 2019 年 4
月 21 日)、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与本公司生产销售相关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华、王蕾夫妇。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福华通达的总资产为
1,009,124.56 万元;净资产为 307,627.74 万元。2017 年度福华通达的营业收入
为 443,494.44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850.69 万元(以上数据经
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华先生、陈吉良先生分别担任福华通达董事
长、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款规定,福
华通达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
    甲方: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内容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黄磷、甘氨酸等大宗原材料;
    1.2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草甘膦制剂;
    1.3 乙方向甲方销售草甘膦原药及制剂。
    1.4 甲、乙双方互相提供管理、技术服务;
    2、交易总量区间或者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
    甲乙双方根据交易性质不同,按年度、按季度进行预估,每月以最优方式协
商确定交易量。
    3、定价原则
    甲方双方之间的交易类型和交易实际情况,均为一单一签,合同中规定采购
(销售)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时标的市场价格
进行定价。
    4、结算方式
    4.1 甲方从乙方采购,乙方给予甲方授信额度和账期,在授信额度内或账期
内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款或承兑。
    4.2 甲乙双方发生的销售业务主要结算方式为:货物发出后,对方按合同约
定条款付款。
    5、协议生效条件、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在双方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3
年,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四、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19 年预计交易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别                                                      额(含税)

                                    黄磷、甘氨酸等大
向 关 联 人 销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
                                    宗原材料、中间品;       85,000
售产品           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草甘膦原药及制剂

                                   3
接受关联人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
提供的技术                                技术服务              1,000
             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
    合计             /                       /                 86,000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福华通达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
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
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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