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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1-16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通江
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2、对公司资产核销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
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核销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
致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赵伟建   徐晓东   夏烽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