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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矿资本: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8-22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控
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有相关文件,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
公司五矿资本控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五矿资本控股延长使用不超过 30 亿元的本次非
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开展银行定期存款和结构
性存款等业务。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延长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单飞跃




李 明




管 涛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