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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矿资本: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9-30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对《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价格和条件公平、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对《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降低了企
业运行的财务成本,充分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
策进行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对当期及前
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单飞跃                     李   明                    管   涛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