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资本: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18-02-24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8-009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经
易期货”)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对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
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17〕115号),原文如下:
“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你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
能实现盘中实时合并风控,导致你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
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二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
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不符合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
三项的规定,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管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
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当于2018年2月底前
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呈请所在辖区证监局报送我会,我会将组织
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
不停止执行。”
五矿经易期货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要求完成整改,整改报告将于2月底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今后五矿
经易期货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公司员工的守
法合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保障公司各
项经营业务的合规稳健运营。
以上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业绩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
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