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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发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二审调解结案的公告2019-05-01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21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二审调解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尔滨轴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哈轴”)是本案的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
   哈尔滨市松柏航空轴承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柏公司”)支付中
国航发哈轴货款人民币 23,968,480.77 元;以上 23,968,480.77 元为基数,自
2014 年 5 月 31 日至该款实际给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的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二审调解结案,尚未开始履
行,协议能否如期履行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一、诉讼判决情况
    一审案件受理情况详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中
国航发哈轴涉及诉讼的公告》(临 2017-039)。
    一审案件判决及上诉情况详见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中国航发哈轴诉讼进展的公告》(临 2018-041)。
    二、调解情况
    近日,中国航发哈轴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
黑民终 715 号],在二审诉讼中,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
人自愿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
     (一)松柏公司放弃其在本案诉讼中的各项反诉请求,即放弃请求中国航
发哈轴赔偿经济损失合计 10,071,841.50 元的反诉请求;在此基础上,中国航发
哈轴放弃其在起诉状中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即放弃以下请求:松柏公司赔偿中国
航发哈轴的利息损失 3,866,748.34 元(自 2014 年 5 月 31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8
日止,以 23,968,480.77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7
年 6 月 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中国航发哈轴、松柏公司、崔强三方共同确认松柏公司拖欠中国航
发哈轴的货款合计 23,468,171.32 元;松柏公司同意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给付中国航发哈轴 500 万元,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给付 500 万元,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给付 500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给付剩余
全部款项。
     (三)如松柏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以逾期还款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四)崔强对松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松柏公司、崔强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完上述债务后,中国航发哈轴、
松柏公司、崔强三方因本案所涉债权债务纠纷就此清结。
     (六)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180,976.14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中国
航发哈轴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 41,115.53 元、鉴定费 5 万元、二审案件受
理费 82,231.05 元减半收取 41,115.53 元,由松柏公司负担。
     (七)本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诉讼本金,在 2016 年底前,中国航发哈轴已经按照个别认定法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调解协议尚未开始履行,协议能否如期履行具有不
确定性,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航发哈轴将积极推动履行本调解协议,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