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资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2019-12-18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19-106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报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105号),因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提供最高额担保”“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最高额为”分别应为“提供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主合同金额为”。具体更正如下:
一、担保公告中“重要内容提示”之“本次担保金额”
更正前: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晨光稀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的人民币贰亿元整综
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
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更正后: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晨光稀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的人民币贰亿元整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担保公告中“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之第一段
更正前:
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
请人民币贰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更正后:
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
请人民币贰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担保公告中“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之第一条
更正前: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更正后:
1、本次担保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