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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泰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9-01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101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7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3 月 27 日,因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白马”
或“债务人”) 自身经营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旭
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
司为海南白马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7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
抵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编号:临 2018-022 号)。
    2018 年 8 月 30 日,应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为
上述借款补充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海南白马 100%的股权,公司持
有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公司持有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 5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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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29 日,主营业务范围:
项目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室内装饰及设计,室内水电、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
楼宇清洁服务,批发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海南白马 1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021,735,893.10
元,负债总额 2,567,723,567.04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 267,812,730.00 元,
流动负债总额 2,299,910,837.04 元,净资产 454,012,326.06 元,营业收入
1,500,604,872.00 元、净利润 315,427,596.04 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
       质权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主合同(包括其任何修改和补充,下同)
项下的全部陈述、保证、承诺、义务与责任。
    2、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大写柒亿元整),主
债权实际发生额高于或低于该数额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上述主债权金额仅用于办理质押登记时使用,主债权最终金额应依据主
合同的约定计算。
    (二)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合法所有的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 55%的股
权。
    (三)担保范围
    1、上述质物担保的范围除本合同所指的主债权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公
证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
    2、主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上述主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之前贷款的、主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用途
的其他变更、主合同期限延长或缩短、主合同币种或利率等内容调整),无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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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出质人同意或通知出质人,出质人同意仍以本合同项下质物对变更、修改或补
充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四)质押期限与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
    股权质押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
    债务人履行主债务的期限依据主合同之约定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海南白马的日常经营所需,海南白马资信状况
及债务偿还能力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同时由于海南白马是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实质上控制该公司的经营,因应贷款方的要求,同意公司的本
次担保事项。因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
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10,352,730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59%。上市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10,352,730 元,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5.59%。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0 元。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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